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虹都府项目支三路(民权路-虹乡路)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程名称:徽盐虹都府项目支三路(民权路-虹乡路)道路工程
2、招选人: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支三路位于泗县主城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设计红线宽度18m,道路长度约400m,道路西起民权路,东至虹乡路;
2、比选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排水及综合管线、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电力(土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描述的范围和施工图纸、招标答疑澄清的所有内容。
三、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业绩: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为本公司职工(应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开具的自2020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合同,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以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其它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详见附件1评标办法附表中的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选人如存在以上任意一项不符事项,一经发现,招选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选资格或清除出场。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中须能体现项目类型、合同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若不能体现的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落款时间为准。
四、参选报价说明:
1、参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经营情况报价,报价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询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保持一致,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招选人发现参选人有挂靠、弄虚作假等现象,一律视为废标,已签订合同的,招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招选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参选人承担;
3、本工程由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此次报价包括且不限于:图纸深化设计(需满足供电验收及甲方要求,方可制作及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管线施工、预埋、顶管、加工、打孔、恢复原样、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施工水电费、引进电源而发生的施工费及相关插座的预留(自行勘察现场,施工方案需满足甲方要求)、所有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搭拆脚手架、垂直运输费、检测、验收协调、送电、移交、成品保护、施工界面内现状建筑物、电线杆、管线、苗木、路面、围墙、检查井、室内等施工所需的破除区域的修复及垃圾清理、保险、保修、风险、责任、利润、税金、防疫要求等所有费用(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已包含总承包施工单位报价中,本工程报价不必考虑);
4、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三路分为2段施工,其中桩号K0+270~虹乡路段先施工,工期50个日历天,民权路~桩号K0+270段后施工(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12月),工期7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布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最迟必须完工的工期,投标人须考虑按照招标范围内要求,服从总包管理、分包配合所带来的对工期的影响因素;
5、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及预拌砂浆,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其它特殊要求所需的各种外加剂和采用的其它技术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本次道路民权路~桩号K0+270段的北侧为城市之光小区,道路开挖放坡,可能会破坏该小区的绿化铺装等(不含地下管线、管网,此部分破坏按照变更处理),投标人需现场仔细勘察,后期需修复完好,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不予调整;
7、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本次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用由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编制单位,参选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费用。参选人缴纳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相应收费标准的60%计取;
8、本次控制价为351.11万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五、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主要合同条款等详见:附件2;
3、中选方在施工阶段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4、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4.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
4.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4.4接受履约保证金单位的财务信息:
开户名称: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泗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2 0490 0930 0175 674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七、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技术标、商务标
注:技术标及商务标格式详见附件3,技术标2本(分正、副本)、商务标2本(分正、副本),用两个档案袋胶装密封,一个档案袋装技术标,一个档案袋装商务标,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要求密封,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6、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评选办法:
1、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由评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2、本次比选由比选人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3、比选人方将在确定中选单位后通知各参选单位。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