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12年11月8日《颍州晚报》A03版
本报讯 (记者储继明通讯员李立军侯静文/摄)为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导致食盐市场异常情况,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储备食盐规模暂定2万吨。
我市储备食盐落实情况如何?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为此已经储备了1700吨食盐。省暂行办法规定,省级食盐储备按照“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补贴、统一调度”的原则,采取“滚动储备,定期轮换”的商业化管理模式建立。承担省级食盐储备的企业,按照食盐质量和保管要求,原则上半年对储备食盐轮换一次,并对轮换出的食盐及时补库。
据了解,我市的食盐储备分配量为阜阳市600吨,颍上县200吨,界首市200吨,临泉县300吨,阜南县200吨,太和县200吨,共计1700吨。目前我市储备食盐均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储备到位,并且专库存储、专账管理,与正常经营食盐严格分开,确保紧急情况时对储备食盐的需要。1700吨的食盐储备,将为维护我市食盐市场稳定、增强食盐市场调控能力发挥巨大作用。
另据了解,如果市场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动用省级储备食盐:全省或部分地区食盐明显供不应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省级储备食盐;省政府确认需要动用省级储备食盐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