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06年9月19日《江淮晨报》
晨报讯 合肥市民爱吃的咸货,其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合肥市盐务部门利用上周和双休日对该市中菜市咸货店的生产作坊进行集中检查,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作坊违反规定,在食品腌制中使用工业盐、劣质盐以及来路不明的三无盐产品。在昨日的市场检查中,合肥市盐务稽查人员从腌制咸货的8家作坊里,当场收缴了3吨多工业用盐和劣质盐。
记者接到热线后赶到查处现场,仔细查看了装盐的外包装袋,发现至少有六种以上不同的私劣盐: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工业盐及肠衣盐;江苏淮海盐化厂两碱专用工业盐;久大(应城)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盐,并标有“不得食用”字样;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北精制盐;武汉双鱼水产品经营部生产的速溶海水晶;无任何标记的“三无”盐产品。
据介绍,用上述盐品腌制的咸货,消费者食用后对身体健康影响极大。
据悉,腌制用盐产品必须使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食用碘盐,并应该按规定渠道进货,严禁使用工业盐及各种私劣盐。
(通讯员 方吉斌 本报记者 戴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