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09年8月15日《合肥晚报》第10版
本报讯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部分地区的甲状腺癌等疾病发病率上升与“碘盐过量”有关,卫生部在表示这一说法缺乏证据的同时,也表示我国将下调现行加碘量;如果所定碘含量不适合某些省份,应由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调整。昨天,省卫生厅公布我省对今年碘缺乏病病情监测结果:检查1万多名儿童尿样发现,我省居民碘摄入并不过量。
人群碘营养水平通常是采用儿童尿碘水平来评估的,当其在100~300微克/升时,人群碘的摄入量被认为是适宜的。我省共检测8~10岁儿童尿样10439份,尿碘中位数为264.37微克/升。
省卫生厅表示,我省绝大部分地区属缺碘地区,尤其是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由于自然环境极度缺碘,曾是我省严重的碘缺乏病流行区。通过食盐加碘,1987年实现了基本控制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的目标。
据介绍,我省自1995年推行食盐加碘,每年都对全省所有的县(市、区)进行碘盐及碘缺乏病病情监测。
省卫生厅还介绍,前几年监测发现,皖北地区少数县(市)居民饮用水源中碘含量较高,尤其是宿州市的砀山县、萧县、灵璧县和淮北市的杜集区所辖37个乡镇属于水源性高碘地区,涉及人口197.2万人。2007年,经省政府同意,上述地区停供加碘食盐,改为供应无碘精制盐。(屈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