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07年9月11日《新安晚报》A14版
本报讯昨日,阜阳市盐务局督查队接群众举报,该市颍州区洄流集一农户家中查获私盐190包,合计9.5吨。
经查,此批私盐系定远产50KG装工业精制盐,使用了无标识绿色塑编袋进行二次套装,袋内精盐感观上与食用盐十分相似。经现场试剂测试初步判定,这批私盐不含碘,绝对不能作为食盐食用。一旦被不法商贩当作食盐销售流入食盐市场,将对当地群众身体造成很大损伤。
目前,阜阳市盐务局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此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并加大对涉盐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确保广大群众食盐安全和“两节”食品安全。(陈金勇朱浩本报记者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