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19
根据公司需要,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雲著名邸售楼部(17#楼)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雲著名邸售楼部(17#楼)精装修工程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其他: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六安市解放南路以东,齐云路以南。
(二)比选范围: 雲著名邸售楼部(17#楼)精装修工程,总计建筑面积约1159平方,其中包括售楼部精装修约759平方,相关办公区域约297平方,一套118户型样板间面积约103平方。本次比选主要包括含售楼部及样板间室内装饰、土建改造、水电施工(含水、电计量表的安装)、相关拆改、安装(含大型、艺术灯具)及新建地面、墙面、顶棚等、售楼部及样板间智能化系统(机房智能化机柜)、网络系统含电话、电子显示屏(含控制系统)、全部空调及新风系统、样板间进户门及智能锁、样板间所有定制衣柜、定制橱柜、各类型定制柜等相关装修工程(含售楼部户模底座及防护罩及灯箱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和施工图纸等所有内容(且包括图纸、清单等资料中未涉及的,但属于本项目精装修部分的,也包括在此次比选的内容中,工程量和单价由双方共同核定)。
不在本次比选范围的内容:室内家具软装(移动式)、地毯、艺术品摆件、装饰画、窗帘、沙发、小摆件用品、水吧台酒柜内装饰品等。样板房卧室内衣服样品、各类型可移动摆件、办公区域内办公桌椅等。
(三)工作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以上规范或标准不一致时,按最高严格者执行,质量标准“合格”。执行标准:执行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四)工期要求:从签订合同生效招选人资料提供完整后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及时申请相关验收。
(五)其他:招标人负责提供施工专项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中标单位负责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确保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应具备以下相关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来(2021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43万元及以上的售楼部或营销中心等精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本公司职工(应提供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至今不少于12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政府主管机关出具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五)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近3年(2021年6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43万元及以上的售楼部或营销中心等精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业绩合同须能体现该项目项目经理信息,若无法体现该项目项目经理信息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六)承诺书(详见附件)
(七)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标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十)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69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76775433382
开户行:中国银行六安红街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DAE2247U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与齐云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69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所投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投标段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所投标段保证金未到账。
备注: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将其单位弄虚作假的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74112.54元(注意:本项目执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报价下浮率超过10%视为异常低价并作废标处理),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金额的10%。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六安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剩余的100%。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
(四)其他说明
1、现场状况:参选人自行到工地现场进一步踏勘,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加工、暂设、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安全文明施工、人工、环境因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标后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投标单位报价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中选人需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
2、在合同实施期间,施工费及措施费等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3、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挂表计量,则按照结算价的0.7%收取。总包配合费按照结算价的1.5%收取。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不单独列项。
4、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资格审核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其他:/
(二)技术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三)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函。
4、报价清单(如有)。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总价 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后期保修期(质保期贰年)服务,并负责维修过程中同业主沟通、协商与解释接待工作。价款为固定总价,不再调整,报价包含设计优化费、材料费、辅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水电费、税费(增值税专票9%)、防疫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达到招选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款。严禁将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本工程由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量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施工费及措施费等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合同价(扣减合同内未做部分)+变更、签证(含负签证)+合同其他约定(如有)。相关品牌详见附件品牌参考表,参选人亦可选用招选人参考品牌以外的产品,但须是同档次及以上品质,同时需要获得招标人确认。(备注:材料大批量采购前,需送小样经业主确定。)
(四)付款方式:相关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提交竣工资料并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本项目质保期两年。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9%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工期:从签订合同生效甲方资料提供完整后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及时申请相关验收。
(六)违约条款: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及验收通过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0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
八、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需在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12.31.85.178:5096/)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附件《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系统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申请变更(联系电话:0551-65283071),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责任自负。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12.31.85.178:5096/)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扫描件要求一页一张纸,清晰不模糊,参选人上传后请自查扫描件清晰度,因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投标文件评标项的,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电子版参选文件需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的均为废标。
(二)发布公告媒介:
1.安徽AG8亚洲国际游戏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ahsthj.com)
2.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ahyydc.com)
3.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12.31.85.178:5096/)
4.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5.信e采(https://www.xinecai.com)
(三)开标时间招选人另行通知,在开标时间前参选人需保持电话畅通,参选人对参选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在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解密的参选人视为放弃投标。
(四)招选人确定中选人之后,中选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提交三份给招选人。
九、中标单位确定方法
本次比选中标单位确定方法采取方式 1
方式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法。招选人将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统一开标评选,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招选人评标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为准。招选人无义务对参选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方式2、其他: /
十、联系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招选人: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0:00
(三)招标联系人:盛工,电 话:0564-3630972(本比选公告有附件,附件需企业在电子招投标网站注册登录后自行在对应项目投标公告下方下载。)
(四)电子招投标技术咨询联系人:薛工,电话:0551-62872908。
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