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品牌形象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动员各级各单位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品牌、树形象、练内功、强素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品牌形象年”活动,努力打造产品品牌、经营品牌、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健康持续发展。
集团公司要求各级各单位把“品牌形象年”活动作为一项固本强基的系统工程,结合自身实际,注重抓创新,提升品牌形象的市场价值;注重抓质量,打好品牌形象建设的基础;注重抓服务,擦亮品牌形象的文明窗口;注重抓根本,培育共建品牌形象的人本支撑;注重抓制度,提供品牌形象建设的行为保证;注重抓宣传,营造品牌形象建设的良好环境,推进品牌形象建设取得实效。同时明确了活动的三个阶段。一是活动准备阶段(3月份),各单位集中调研,分析品牌形象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活动任务和内容,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组织领导机构。二是组织实施阶段(4-11月份),把握工作标准,细化分解任务,突出短板问题,制定达标措施,做好层层落实;组织宣传贯彻,形成全员共识;对照标准开展达标活动,采取自评互评等措施,提出改进方案,限期整改提高。三是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总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进行观摩交流,开展评选表彰。
为确保活动实效,省集团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工负责,设立活动办公室。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品牌形象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以品牌形象建设作为全年工作总抓手,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真正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落实措施到位、联系实际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稳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