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阜南县盐务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涉嫌买卖私盐,当月16日晚上,嫌疑人尹某某在阜南县三塔镇接货时,被当场查获。执法人员在车子上发现了20只假冒的亳州食盐外包装箱。在讯问期间,执法人员从尹某某的手机里发现一条短信,内容是通知其赶紧到阜南县一个修车厂去接车。
经过调查获悉,尹某某从2011年10月起,共计26次从湖北应城市一经营工业盐的公司购买工业盐445吨,并将这些盐贩到阜南、太和、利辛等地冒充食用盐进行销售。2012年9月,尹某某被判刑7年,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随着执法部门对案件的深挖,一个更大的私盐贩卖网络渐渐浮出水面,涉及阜阳、亳州等地,涉案盐达1000余吨。廖某某和李某某正是这些私盐的供货源头,尹某某只是他们的下线之一。
在庭审上,记者了解到,李某某在从廖某某处购得工业盐后,主要销往了界首市、河南省的沈丘等地,大部分卖给了周边的群众食用和喂养牲畜,部分卖给了炒瓜子的客户,只有40余吨是卖给了工厂做工业用途。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李立军 本报记者 王振宇)